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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李振华老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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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李振华老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

淄博市李振华老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
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23日讯 5月23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(jiànshè)表彰大会传来喜讯(xǐxùn),沂源县实验中学原校长李(lǐ)振华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(mófàn)荣誉称号,成为继孟祥民、朱彦夫之后淄博市第三位全国道德模范。 1953年,李(lǐ)振华从南京随支教队伍来到沂源县。工作(gōngzuò)期间,他(tā)多次放弃进城、回南京和(hé)转行的机会,将青春(qīngchūn)永远扎根在沂蒙(yíméng)的群山之中。从工作第一个月起(qǐ),李振华便每月拿出工资的四分之一资助贫困生,一直坚持了50多年。2009年后,他每月只留500元作为基本生活费,其余的也都全部捐资助学。退休(tuìxiū)后,他捐出毕生积蓄(jīxù)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,成立“振华奖学扶困基金会”,惠及贫困学生1.24万余人次,70多年来,他累计捐资170余万元,直接资助贫困学生2400余名。这位88岁的老党员,用72年光阴在沂蒙山区书写了“用知识改变命运、以大爱传递希望”的教育奇迹。 如今(rújīn),李(lǐ)振华依然活跃在公益一线:开通“青少年思想疏导热线”,为290名孩子解开心理疙瘩;发起“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”活动(huódòng),牵线260名企业家结对帮扶;组建“振华公益使者(shǐzhě)”志愿服务队,推动捐建225处“希望小屋”…… 作为五届山东省人大代表,李振华(zhènhuá)累计提交200余条议案,足迹遍布全国31个省市(shěngshì),作事迹报告3400余场。先后8次走进人民大会堂,荣获“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(láodòngmófàn)”“中国好人”等20余项省部级(shěngbùjí)以上荣誉。 闪电新闻记者 张润泽(rùnzé) 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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